器械名称: 电动牙钻车
批准文号:浙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550021号
厂商名称:瑞安市振华医用器械厂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口腔科设备
规格型号:ZH-307
结构及组成:产品由电动机、三弯臂、手机、车绳支架组成。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其额定转速应大于10000r/min,在额定转速下,其输出功率应不小于45W;正常运转时所产生的噪声不大于65dB ;牙科手机应符合标准的规定;电气安全应符合GB9706.1-1995的要求。
适用范围:产品主要供口腔科技工室作钻孔、磨削、切割、抛光之用,并可供人体牙列手术作钻牙、磨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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