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牙科直手机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52222号(更)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功能类别:口腔科设备
规格型号:10ES、10LP、CL10
结构及组成:产品仅为牙科直手机部分,根据是否配有光纤、空载转速、最大扭矩等不同分10ES、10LP、CL10。
适用范围:产品供口腔科夹持切削工具进行钻、磨牙等手术用。
产品备注:注册证代理人由“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变更为“欧姆龙健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机构由“欧姆龙工贸(大连)有限公司”变更为“欧姆龙健康医疗(中国)有限公司”。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52222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2552222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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