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金属股骨颈固定钉
批准文号: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566号(更)
厂商名称: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选用GB/T13810规定的外科植入物用钛合金材料(TC4)制造。非灭菌状态提供,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该产品适用于股骨颈骨骨折内固定.
产品备注:生产者名称由“天津市华剑骨科器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思特华剑医疗器材(天津)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由“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02号”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7号”。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566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566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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