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金属股骨颈固定钉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337号(更)
厂商名称:天津市威曼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材料为00Cr18Ni14Mo3不锈钢、00Cr18Ni15Mo3N不锈钢或Ti6Al4V钛合金。钛合金材料产品表面无着色。非灭菌包装。
适用范围:适用于关节处及股骨颈骨折内固定。
产品备注:生产者地址由“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2号海泰火炬创业园B座401”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海泰火炬创业园B座401室”;生产场所地址由“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2号海泰火炬创业园B座401、静海县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海泰火炬创业园B座401室、静海县静海城东天津天宇科技园科技大道19号”;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337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460337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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