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动静脉穿刺针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150351号(更)
器械类别:进口器械
规格型号:F15BFS Cannula 15G(1.8×25mm)、F16BFS Cannula 16G(1.6×25mm)、F17BFS Cannula 17G(1.5×25mm)、F17BFS Cannula 17G(1.5×25mm)
结构及组成:本产品由穿刺针、穿刺针保护帽、鲁尔接头、迷你夹组成。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血液净化治疗中建立血管通路。产品在体内留置时间<24小时
产品备注:售后服务机构由“金宝肾护理产品(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为“捷通埃默高(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150351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第3150351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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