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糖抗原125(CA125)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分离化学发光法)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413号(变更批件)
厂商名称:北京倍爱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试剂盒
规格型号:100 管份/盒A、100 管份/盒B
结构及组成:包被板、酶结合物、标准品、发光底物A、发光底物B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类抗原CA125的含量。
用 途: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类抗原CA125的含量。
产品说明:包被板、酶结合物、标准品、发光底物A、发光底物B。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产品备注:变更内容:生产地址变更:由“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楼1-2层”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24号2号楼-1层、3层、4层”。说明书变化内容,见技术审评报告附件。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标准、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中相应内容。审批结论: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经审查,予以变更。本批件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本批件有效期与原注册证有效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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