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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医疗 施夹钳

批准文号:沪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011032号

厂商名称: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适用范围: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

用    途: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产品说明: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使用方法:在直视下,供腹部外科手术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注意事项: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特    点:主要组成部分:钳头、钳杆、手柄。产品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的部件采用0Cr18Ni9材料制造。施夹钳应具有良好的夹持能力。产品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5HRC~45HRC。产品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μm,其余部位Ra值应≤1.6μm。产品外观应整洁、圆滑,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表面缺陷。产品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1992中的Ⅳ类要求。产品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产品备注: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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