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颅骨牵引器
批准文号: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100243号
厂商名称:上海精创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I型(100、120、165、210、300)、II型(210、300)
结构及组成:产品的各部件应有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不锈钢原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I型牵引器头钉的焊接应牢固,II型牵引器头钉旋入左右片的螺孔后不得有松动现象;在距离30~75mm范围内,受力时头钉不得有滑脱和变形;2、牵引器左右两侧的定位钉上下偏斜不得超过2mm;3、牵引器的焊接部位应牢固,定位螺母与螺钉配合应良好,不得有过松和卡塞现象;4、牵引器的心轴螺钉和螺杆应牢固地固定在牵引器的中心轴上,当牵引器闭合或张开时,螺钉不得跟动;。
适用范围:供颈椎骨折脱位时作颅骨牵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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