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便携式除颤监护器
批准文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211183号(更)
厂商名称:北京万东高星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器械类别:国产器械
功能类别:监护仪
规格型号:G3M11型
结构及组成:由心脏除颤/监护部分和电源部分两部分组成,交/直流两用;最大除颤能量体外电极为360J,最大能量充电时间不超过15s。
适用范围:适用于心脏除颤抢救和心电监护。
产品备注:生产者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5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3号地望京科技发展大厦3层A301号";生产者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新兴产业区3号地望京科技发展大厦3层A301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办公A301";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211183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3211183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