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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浙江申达 耳科手术器械包耳用手术器械包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SD-105HF201型
产家 浙江申达斯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桐庐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主要供耳科疾病的检查和治疗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用途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结构及其组成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器械由锤骨头钳、中耳剪、直型耳钳、上弯耳钳、短麦粒钳、蹬骨安装钳、耳用吸引管和盯聍钩等组成。器械所用与患者接触部分的金属材料应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该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YY/T0294.1-2005标准的要求。器械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为钳头和杆部应不大于0.2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耳用钳钳头、耳用剪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38HRC~48HRC。器械的各连接焊接部位应牢固可靠,不得有虚焊、脱焊或堆焊现象。耳用钳、剪头部的张开度应不小
使用方法 产品供耳部实施手术用。无需与内窥镜配套使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产品特点 产品由耳用剪、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和吸引管组成。手术器械的头部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进入人体部分的零件用0Cr18Ni9材料制造。手术器械外表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无锋棱、毛刺、裂痕等缺陷,器械进入人体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0.40μm,其余表面≤1.60μm;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热处理后,耳用剪头部硬度为 45 HRC~55 HRC,耳用钳、耳用剥离子、匙、刀、凿、钻、针、钩头部硬度为 35 HRC~45 HRC。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规定的Ⅳ类
注意事项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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