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 | 成和 持针钳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HF205型 | BCZ-01、BCZ-02、BCZ-03、BCZ-04、BCZ-05、BCZ-06、BCZ-07、BCZ-08、BCZ-09、BCZ-10、BCZ-11、BCZ-12、BCZ-13、BCZ-14、BCZ-15、BCZ-16、BCZ-17、BCZ-18、BCZ-19、BCZ-20、BCZ-21、BCZ-22、BCZ-23、BCZ-24、BCZ-25、BCZ-26、BCZ-27、BCZ-28、BCZ-29、BCZ-30 |
产家 | 桐庐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宁波市成和显微器械厂 |
适用范围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与便携式医用检查灯配套,供人体鼻窦、鼻腔、鼻咽、咽喉等部位实施检查与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该产品供夹持缝合针缝合皮肤、微(小)血管或组织用的持针钳。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持针钳以2Cr13Mo或GB/T 1220-1992中规定的2Cr13、3Cr13、3Cr13Mo、4Cr13材料制成;2Cr13Mo、2Cr13材料制成的持针钳头端镶有硬质合金材料。 | |
用途 | 该产品供夹持缝合针缝合皮肤、微(小)血管或组织用的持针钳。 | |
结构及其组成 | 手术器械由鼻窦钳、鼻窦咬骨钳、鼻窦直咬切钳、鼻窦活检钳、鼻铡切钳、抓取钳、剪刀、刮匙、吸引管和剥离子组成。钳头、刮匙头应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部位均采用1Cr18Ni9Ti材料制造。钳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11HV0.2~535HV0.2。钳头张开度应不小于45°。钳应有良好的弹性和夹持力,当钳头夹持Φ2mm紫铜棒时,钳子各部位不应产生变形和断裂现象,且头部夹持力应大于10N。咬切钳、剪切钳和刮匙的刃口应锋利,应无卷刃、崩刃等缺陷。手术器械的外表面应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 | 持针钳以2Cr13Mo或GB/T 1220-1992中规定的2Cr13、3Cr13、3Cr13Mo、4Cr13材料制成;2Cr13Mo、2Cr13材料制成的持针钳头端镶有硬质合金材料。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该产品供夹持缝合针缝合皮肤、微(小)血管或组织用的持针钳。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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