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 | 一次性使用异物钳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HF205型 | FG-B-24、FG-B-18、 FG-S-24、FG-S-18 |
产家 | 桐庐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苏康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与便携式医用检查灯配套,供人体鼻窦、鼻腔、鼻咽、咽喉等部位实施检查与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通过内窥镜钳道进入人体自然腔道,在内窥镜监视器的观察下,用于胃肠道异物或胆管内结石的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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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一次性使用异物钳由钳嘴(06Cr19Ni10)、外管(PTFE)、拉索(06Cr19Ni10)、护导管、芯杆(ABS)、限位块(ABS)、滑环(ABS)等组成,按照钳嘴形状和外管直径不同分为两种型号(B型为网篮形、S型为三爪形)4种规格(24、18)。产品应无菌。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手术器械由鼻窦钳、鼻窦咬骨钳、鼻窦直咬切钳、鼻窦活检钳、鼻铡切钳、抓取钳、剪刀、刮匙、吸引管和剥离子组成。钳头、刮匙头应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部位均采用1Cr18Ni9Ti材料制造。钳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11HV0.2~535HV0.2。钳头张开度应不小于45°。钳应有良好的弹性和夹持力,当钳头夹持Φ2mm紫铜棒时,钳子各部位不应产生变形和断裂现象,且头部夹持力应大于10N。咬切钳、剪切钳和刮匙的刃口应锋利,应无卷刃、崩刃等缺陷。手术器械的外表面应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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