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 | 拉钩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一类 |
规格型号 | HF205型 | D1-M、:D2-M、D3-M、:D4-M、D5-M、:D6-M;S1-M、S2-M、S3-M;D1-F、D2-F、D3-F、D4-F、D5-F、D6-F;S1-F、S2-F、S3-F;D1-C、D2-C、D3-C、D4-C、D5-C、D6-C;S1-C、S2-C、S3-C;D1-Z、D2-Z、D3-Z、D4-Z、D5-Z、D6-Z;S1-Z、S2-Z、S3-Z |
产家 | 桐庐恒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和弘手术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耳鼻喉科综合手术器械与便携式医用检查灯配套,供人体鼻窦、鼻腔、鼻咽、咽喉等部位实施检查与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主要供外科手术时牵拉组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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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拉钩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12Cr13、20Cr13、30Cr13和12Cr18Ni9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拉钩应有足够的强度,牵拉组织时各部位不得变形和开裂。2、拉钩的头柄连接应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3、头部型式为齿型或爪形的钩齿应均匀、完整;锐齿应尖而不锐,钝齿应圆钝。4、拉钩头部应圆滑,外表应无锋棱、毛刺、裂纹。 | |
用途 | 主要供外科手术时牵拉组织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手术器械由鼻窦钳、鼻窦咬骨钳、鼻窦直咬切钳、鼻窦活检钳、鼻铡切钳、抓取钳、剪刀、刮匙、吸引管和剥离子组成。钳头、刮匙头应采用3Cr13材料制造,其余部位均采用1Cr18Ni9Ti材料制造。钳头应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11HV0.2~535HV0.2。钳头张开度应不小于45°。钳应有良好的弹性和夹持力,当钳头夹持Φ2mm紫铜棒时,钳子各部位不应产生变形和断裂现象,且头部夹持力应大于10N。咬切钳、剪切钳和刮匙的刃口应锋利,应无卷刃、崩刃等缺陷。手术器械的外表面应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和 | 拉钩采用GB/T1220中规定的12Cr13、20Cr13、30Cr13和12Cr18Ni9材料制成。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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