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康利民 颅颌骨板及螺钉器械箱 | 腹部外科手术器械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LH-01、LH-02、LH-03、LH-4、LH-05、LH-06、LH-07、LH-08、LH-09、LH-IO | S~XXL |
产家 | 天津市康利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适用于颅颌骨部位缺损修复固定 手术时使用。禁忌症:1.糖尿病患者与其他不宜做颅骨 手术者禁用:2.严重骨质疏松患者禁用;3.术前有脑疝 ,术中有颅内压增高表现者禁用;4.创口污染严重者禁 用;5.创口局部皮肤坏死,缺损严重者禁用;6.有精神 病、神经病(包括癫痫)病史患者禁用;7.对老年病患者 和严重心血管病患者易出现副作用。 | 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本产品为颅颌骨板及螺钉器械,是为 颅颌骨部位缺损的修复和颅颌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时使用的 配套手术器械。由1.颌骨板塑形扳手;2.颅骨板塑形器 ;3.旋进折断器;4.开口器;5.骨板剪;6.螺钉剪; 7.钻头;8.螺丝刀;9.牵引器;10.塑形钳组成。主 要性能结构参见:YZB/津1070--2007《颅颌骨板及螺钉 器械箱》注册标准。 |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
用途 | 该产品适用于颅颌骨部位缺损修复固定 手术时使用。禁忌症:1.糖尿病患者与其他不宜做颅骨 手术者禁用:2.严重骨质疏松患者禁用;3.术前有脑疝 ,术中有颅内压增高表现者禁用;4.创口污染严重者禁 用;5.创口局部皮肤坏死,缺损严重者禁用;6.有精神 病、神经病(包括癫痫)病史患者禁用;7.对老年病患者 和严重心血管病患者易出现副作用。 | 主要供医疗单位腹部外科手术时拉高腹部组织,暴露内脏器官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结构及其组成 | 本产品为颅颌骨板及螺钉器械,是为 颅颌骨部位缺损的修复和颅颌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时使用的 配套手术器械。由1.颌骨板塑形扳手;2.颅骨板塑形器 ;3.旋进折断器;4.开口器;5.骨板剪;6.螺钉剪; 7.钻头;8.螺丝刀;9.牵引器;10.塑形钳组成。主 要性能结构参见:YZB/津1070--2007《颅颌骨板及螺钉 器械箱》注册标准。 | 产品由升降主杆、固定夹、二叶牵拉器、三叶牵拉器、横向操纵杆等组成。手术器械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牵拉器叶片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牵拉器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3HRC~48HRC。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手术器械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经常规药物消毒后不得产生腐蚀现象。 |
使用方法 | 该产品适用于颅颌骨部位缺损修复固定 手术时使用。禁忌症:1.糖尿病患者与其他不宜做颅骨 手术者禁用:2.严重骨质疏松患者禁用;3.术前有脑疝 ,术中有颅内压增高表现者禁用;4.创口污染严重者禁 用;5.创口局部皮肤坏死,缺损严重者禁用;6.有精神 病、神经病(包括癫痫)病史患者禁用;7.对老年病患者 和严重心血管病患者易出现副作用。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
产品特点 | 本产品为颅颌骨板及螺钉器械,是为 颅颌骨部位缺损的修复和颅颌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时使用的 配套手术器械。由1.颌骨板塑形扳手;2.颅骨板塑形器 ;3.旋进折断器;4.开口器;5.骨板剪;6.螺钉剪; 7.钻头;8.螺丝刀;9.牵引器;10.塑形钳组成。主 要性能结构参见:YZB/津1070--2007《颅颌骨板及螺钉 器械箱》注册标准。 | |
注意事项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