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带线缝合针(医用聚丙烯单丝线) | 持针钳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细针唇头齿0.3~0.4(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粗针唇头齿0.5~0.6(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无损伤针唇头齿 0.2以下或无齿(直型、弯型)。 | |
产家 | 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供医疗机构使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性能 1.缝合针经处理,硬度应不小于520HV0.2; 2.缝合针应有良好的弹性和韧性; 3.缝合针针尖应尖锐、无弯钩; 4.三角针刃口不得有卷刃、白刃及锯齿状; 5.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6.缝合针初始污染菌数应符合GB15980中4.3.1≤100cfu/件次或重量(g)的规定。 |
细针 (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粗针 (直型、弯型、双弯型、左角型、右角型、端式);无损伤(直型、弯型) |
用途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该产品供夹持缝合针缝合皮肤、微(小)血管或组织用的持针钳。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是由非吸收外科缝合线与医用缝合针轧制而成,其中非吸收外科缝合线应持有医疗器械 注册证,有蚕丝,聚酯,聚酰胺,不锈钢扎丝四种材质。 | 持针钳头端镶有硬质合金材料 |
使用方法 | 本产品在遵守贮存规则的条件下,非灭菌制品使用前需经灭菌处理,灭菌方法可选用已确认的湿热灭菌或其它已确认的灭菌方法。在灭菌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缝针针尖及三角刃口(角针)的防护。 | 1.把抓式 也叫掌握法,即用手掌握拿持针钳,钳环紧贴大鱼际肌上,拇指、中指、无名指及小指分别压在钳柄上,示指压在持针钳中部近轴节处。利用拇指及大鱼际肌和掌指关节活动维持、张开持针钳柄环上的齿扣。 2.指扣式 为传统执法,用拇指、无名指套入钳环内,以手指活动力量来控制持针钳关闭,并控制其张开与合拢时的动作范围。 3.单扣式 也叫掌指法,拇指套入钳环内,示指压在钳的前半部作支撑引导,其余三指压钳环固定手掌中,拇指可上下开闭活动,控制持针钳的张开与合拢。 4.掌拇法 即食指压在钳的前半部,拇指及其余三指压住一柄环固定手掌中。此法关闭、松钳较容易,进针稳妥。 |
产品特点 | 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 在钳本体的钳臂上设置有套环。在钳本体上一钳臂的末端设置有掌托。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套环及掌托等结构,更符合人体力学结构,使用更为方便,长期使用手不易疲劳。 |
注意事项 | 1.发现缝针表面有锈斑,针孔有裂纹应丢弃不得使用。 2.取出缝针后切忌碰撞针尖和三角刃口。 3.使用中发现缝针断裂,应立即取出断裂针体,严禁将断裂针体留存于人体内。 4.使用中发现缝针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更换缝针。 5.本产品以非灭菌形式提供,从生产日期起,防锈有效期为三年。 |
在持针器的传递和使用过程中切不可刺伤其他手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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