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带线缝合针(非吸收性缝合线) | 奥尔 一次性使用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和钉仓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缝线:12/0-10,缝合针:0.2-1.3 | AYQ-55(A、B、C)、 AYQ-75(A、B、C) 、AYQ-90(A、B、C)、 AYQ-100(A、B、C) |
产家 | 扬州市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常州奥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胃、肠等消化道组织手术的离断、切除和缝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1.缝合针经处理,硬度应不小于520HV0.2; 2.缝合针应有良好的弹性和韧性; 3.缝合针针尖应尖锐、无弯钩; 4.三角针刃口不得有卷刃、白刃及锯齿状; 5.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6.缝合针初始污染菌数应符合GB15980中4.3.1≤100cfu/件次或重量(g)的规定。 |
一次性使用直线型切割吻(缝)合器和钉仓组件由钉仓、抵钉座支架、钉仓支架、抵钉座支架罩、活动手柄罩、推动块、缝合钉、切割刀和钉仓盖构成,抵钉座支架采用12Cr18Ni9材料制成,抵钉座支架罩、活动手柄罩、钉仓外壳采用ABS材料制成,切割刀采用30Cr13材料制成,缝合钉采用TA1/TA2材料制成。 |
用途 | 本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等用。 | 适用于消化道重建及其他脏器切除手术中的吻合口创建及残端或切口的闭合。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是由非吸收外科缝合线与医用缝合针轧制而成,其中非吸收外科缝合线应持有医疗器械 注册证,有蚕丝,聚酯,聚酰胺,不锈钢扎丝四种材质。 | 一次性使用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和钉仓由钉仓(ABS)、抵钉座支架(12Cr18Ni9)、钉仓支架、抵钉座支架罩(ABS)、活动手柄罩(ABS)、推动块、缝合钉(TA1/TA2)、切割刀(30Cr13)和钉仓盖组成,吻合器和钉仓组件根据手术中切割长度、缝合组织的厚薄不同分为若干规格。每把吻合器可选配1-5个钉仓。切割刀硬度≥377HV0.2;包装封口剥离强度为0.1~0.5N/mm。产品应无菌。 |
使用方法 | 本产品在遵守贮存规则的条件下,非灭菌制品使用前需经灭菌处理,灭菌方法可选用已确认的湿热灭菌或其它已确认的灭菌方法。在灭菌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缝针针尖及三角刃口(角针)的防护。 | |
产品特点 | 缝合针表面光亮、色泽均匀,针孔和针槽应光滑居中,不得有毛刺或明显歪斜现象; | 产品应无菌。 |
注意事项 | 1.发现缝针表面有锈斑,针孔有裂纹应丢弃不得使用。 2.取出缝针后切忌碰撞针尖和三角刃口。 3.使用中发现缝针断裂,应立即取出断裂针体,严禁将断裂针体留存于人体内。 4.使用中发现缝针有断裂现象,应立即更换缝针。 5.本产品以非灭菌形式提供,从生产日期起,防锈有效期为三年。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