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豪迈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IFCC优化速率法) | 凯创 胃幽门螺旋杆菌(HP)尿素酶抗体检测试剂盒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R1:2×50 ml R2:2×10 ml/盒 规格代号:A2221R1:2×75 ml R2:2×15 ml/盒 规格代号:A2222R1:2×50 ml R2:2×10 ml/盒 规格代号:B2221R1:2×50 ml R2:2×10 ml/盒 规格代号:D2221R1:2×50 ml R2:2×10 ml/盒 规格代号:E2221 | 1人份/袋、10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家 | 北京豪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凯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液样本中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R1酶溶液:128mmol/L咪唑-醋酸缓冲液 PH6.7,3U/ml 己糖激 酶(HK)(取自醇母),6 U/ml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H)(取自明串珠菌属),2.6mmol/L 氧化型烟酰 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取自酵母), 2.6mmol/L腺苷-5'-二磷酸(ADP),20.5mmol/L D(+) -葡萄糖,120mmol/L硫代甘油。 *R2基质液: 10mmol/LGood's缓冲液 PH9.0,155mmol/L肌磷酸(CP) ,20.5mmol/LD(+)-葡萄糖。 |
直接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血浆或全血中胃幽门螺旋杆菌的特异性抗体。本检测盒用于辅助诊断有胃病症状的患者是否感染了胃幽门螺旋杆菌。慢性胃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是人类的多发疾病之一。自从两位澳大利亚医生在胃里发现胃幽门螺旋杆菌的特异性抗体之后,大量研究结果证实胃幽门螺旋杆菌是引起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研究已经证实多种抗菌素能够抑制或杀灭胃幽门螺旋杆菌并有助于溃疡的痊愈。临床上可根据病人血液中胃幽门螺旋杆菌特异抗体的存在来辅助诊断胃幽门螺旋杆菌的感染,并可结合胃镜活检结果及其临床症状来确诊病情,便于早期治疗。 |
用途 | 该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 |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血清、血浆或全血中胃幽门螺旋杆菌的特异性抗体 |
结构及其组成 | *R1酶溶液:128mmol/L咪唑-醋酸缓冲液 PH6.7,3U/ml 己糖激 酶(HK)(取自醇母),6 U/ml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H)(取自明串珠菌属),2.6mmol/L 氧化型烟酰 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取自酵母), 2.6mmol/L腺苷-5'-二磷酸(ADP),20.5mmol/L D(+) -葡萄糖,120mmol/L硫代甘油。 *R2基质液: 10mmol/LGood's缓冲液 PH9.0,155mmol/L肌磷酸(CP) ,20.5mmol/LD(+)-葡萄糖。 | 试剂条:HP尿素酶抗原、抗HP尿素酶抗体、HP尿素酶抗原-胶体金;加样吸管;样本稀释液;使用说明书。产品有效期:4~30℃避光储存,有效期24个月,不得冻存。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该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液样本中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
产品特点 | *R1酶溶液:128mmol/L咪唑-醋酸缓冲液 PH6.7,3U/ml 己糖激 酶(HK)(取自醇母),6 U/ml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G-6-PDH)(取自明串珠菌属),2.6mmol/L 氧化型烟酰 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磷酸(NADP)(取自酵母), 2.6mmol/L腺苷-5'-二磷酸(ADP),20.5mmol/L D(+) -葡萄糖,120mmol/L硫代甘油。 *R2基质液: 10mmol/LGood's缓冲液 PH9.0,155mmol/L肌磷酸(CP) ,20.5mmol/LD(+)-葡萄糖。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液样本中的胃幽门螺旋杆菌尿素酶抗体。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2.操作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剂盒内说明书进行试验操作。 3.避免在恶劣的环境(如含有次氯酸钠、酸碱或乙醚等腐蚀性蒸汽及灰尘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 4.包被条打开后,应将剩余包被条放入封袋中密封,以免受潮。 5.微量移液器吸嘴不可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孔内样品需震荡混合均匀,不能有气泡存在。 7.洗涤要彻底,洗液应注满每孔,但不可用水过猛,避免产生气泡。每次洗涤均应甩干孔内液体,最后应将孔内液体拍干。洗板推荐使用洗板机。 8.处理试剂和样品时需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后应彻底洗手。所有样本及使用后的试剂盒应视为潜在的传染性物质,废弃处理时,按照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试剂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条件下贮存。 10.加入发光底物后要室温避光反应,强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 11.严格控制每步反应时间和温度,操作应紧凑。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产品有效期:4~30℃避光储存,有效期24个月,不得冻存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