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用电动器械配套工具 | 一次性使用内镜抓钳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见附页 | A:AMHGFA2.4×600, AMHGFA2.4×1200,AMHGFA2.4×1800, AMHGFA2.4×2300, AMHGFA1.8×600,AMHGFA1.8×1200, AMHGFA1.8×1800, AMHGFA1.8×2300;B: AMHGFB2.4×600, AMHGFB2.4×1200,AMHGFB2.4×1800, AMHGFB2.4×2300, AMHGFB1.8×600,AMHGFB1.8×1200, AMHGFB1.8×1800, AMHGFB1.8×2300;C: A |
产家 | 天津市人立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 安瑞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是供骨科综合电动器械、骨科电钻、电动开颅器和充电式骨科器械实现钻,锯,锉,打磨等功能的配套器械。产品禁忌症:1.金属过敏者禁用。2.老年人、骨质疏松、糖尿病等不宜骨科手术的患者慎用。 | 产品与内窥镜配套使用,用于回收人体自然腔道内的异物、结石、切除后的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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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产品由拇指环、滑动把手、手柄、导管、弹簧软管、导向管、包塑层、润滑管、钢绳、推拉杆、杯座、连接片、长销钉、抓样钳组成。拇指环、滑动把手、手柄由ABS树脂材料制成,包塑层由PE材料制成,抓样钳由17-4PH医用级不锈钢材料制成。产品抓钳各锯齿应清晰完整,二片钳头张开角度应不小于90°;抓样钳硬度为220~550HV;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ug/g;产品与人体接触部分应无致敏反应,无皮内刺激反应,细胞毒性反应不大于1级。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由园锯片(50、60、80)、直摆锯片(15、20、25、30、40、50)、立摆锯片(6、9、12、15)、弧形摆锯片(R40)、直形往复锯片(62、72、82)、弧形往复锯片(10、15、20)、往复锉刀(3、5、7)、磨钻头[3(6齿)、5(8齿)、7(12齿)]、呆扳手(8、10)、钻头(加长型、快装型、普通型)组成。采用20Cr13,30Cr13,06Cr19Ni10、32Cr13Mo、95Cr18材料制造,其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1220-2007中的规定要求。主要性能指标:锯片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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