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用电动骨锯钻 | 一次性使用异物钳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YTZJ-A、YTZJ-B、YTZJ-C | FG-B-24、FG-B-18、 FG-S-24、FG-S-18 |
产家 | 杭州正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苏康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产品为医院矫形外科手术时使用的辅助器械,需配合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钻头、磨头和锯片使用。 | 通过内窥镜钳道进入人体自然腔道,在内窥镜监视器的观察下,用于胃肠道异物或胆管内结石的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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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一次性使用异物钳由钳嘴(06Cr19Ni10)、外管(PTFE)、拉索(06Cr19Ni10)、护导管、芯杆(ABS)、限位块(ABS)、滑环(ABS)等组成,按照钳嘴形状和外管直径不同分为两种型号(B型为网篮形、S型为三爪形)4种规格(24、18)。产品应无菌。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由主机、钻夹具、摆锯夹具、往复锯夹具、电池和充电器组成。钻夹具的额定转矩应≥0.35N.m;钻夹具的最大空载输出转速不小于600r.p.m;钻夹具最大应能夹持直径不小于3mm的物体;摆锯夹具空载摆动幅度应≥3゜;往复锯夹具空载往复行程应≥3mm;电池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5%时,主机电机仍应保持额定转矩;距离产品中心1000mm球面处测得的空载噪声声压级(A计权)的平均应不大于86dB(A);钻夹具、摆锯夹具、往复夹具的最大径向偏移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产品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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