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润湿液 | 图像处理装置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0.30ml、0.38ml、 0.40ml、 5ml、 8ml、 10ml、 15ml、 20ml | CV-260 |
产家 |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适用于配戴各类软性和硬性隐形眼镜时使用。用于润滑和保湿镜片,缓解因配戴隐形眼镜而出现的偶发性眼干、眼刺激或者不适感及眼睛疲劳。 | 与指定的内镜、光源装置及周边仪器配合,用于观察、诊断、经内镜治疗处理及TV观察。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本产品由键盘、监视器电缆、水瓶、支脚托、白平衡帽、备用保险丝、LUCERA内镜电缆、内镜电缆支架、光源电缆、高清晰监视器电缆(仅A套具备)、高清晰电路板装置(仅A套具备)组成。 | |
用途 | 该产品适用于配戴各类软性和硬性隐形眼镜时使用。用于润滑和保湿镜片,缓解因配戴隐形眼镜而出现的偶发性眼干、眼刺激或者不适感及眼睛疲劳。 |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是一种隐形眼镜润湿液,为无菌等张的平衡盐水溶液,有效成分包括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泊洛沙姆407、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聚亚己基双胍(PHMB)0.0001%。该产品无菌状态提供。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请勿直接用护理液进行滴眼,以免瓶体不慎滑落造成眼部损伤。 依从你的眼科护理专家指示及阅览包装内说明书的指示、要旨和重要安全信息。 温馨提示: 1、不可用于软性隐性眼镜; 2、保存于室温中(15-30℃); 3、护理液开瓶后90天必须抛弃; 4、有效期过后不可使用; 5、不要让儿童接触; 6、如对这产品内任何成分有过敏症,请不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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