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固定修复体 | 开口器手术器械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桥型(I-1、I-3、II-1、II-2)、冠型(I-2、II-3、II-4) | S~XXL |
产家 | 金华市新致美义齿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江南医光总厂 |
适用范围 |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供医疗单位耳鼻喉科对人体喉部进行检查和手术用。不与内窥镜配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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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I-1、I-2型由镍铬合金铸造而成;I-3型由镍铬合金、造牙粉加工而成;II-1、II-3型由镍铬合金和瓷粉铸造烧结而成;II-2、II-4型由钴铬合金和瓷粉铸造烧结而成。 | 开口器由支架、压舌板、戴维氏开口器、四方开口器、活动开口器、手术支撑架、导光夹、喉钳、扁桃体齐切刀等组成。开口器采用不锈钢材料应符合YY/T0294.1中所规定的C号钢和N号钢的要求。开口器、手术支撑架、导光夹、喉钳、扁桃体齐切刀外表面应圆整、光滑,杆部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裂纹等缺陷;其工作表面粗糙度参数Ra之数值应不大于0.8μm,其余表面应不大于1.6μm。手术器械头部须经热处理,其硬度为42HRC~52HRC。喉钳夹持力应不小于20N。手术器械的电镀件应符合YY0076所规定的IV的要求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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