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固定修复体 | 活动修复体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Ⅰ-11型、Ⅰ-12型、Ⅰ-21型、Ⅰ-22型、Ⅰ-31型、Ⅰ-32型;Ⅱ-11型、Ⅱ-12型、Ⅱ-21型、Ⅱ-22型、Ⅱ-31型、Ⅱ-32型。 | 总义齿型(Ⅰ型)、铸造金属支架型(Ⅱ型)和局部可摘型(Ⅲ型) |
产家 | 金华市长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金华市长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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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由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合金类修复体(Ⅰ-1型和Ⅱ-1型)由镍烤瓷合金(或钴铬合金)加工而成;烤瓷类修复体(Ⅰ-2型、Ⅰ-3型、Ⅱ-2型、Ⅱ-3型)由瓷粉和镍烤瓷合金(或钴铬合金)经铸造烤制而成。产品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 | 产品采用具有有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口腔科材料制作。Ⅰ型由树脂牙和造牙粉(或义齿基托聚合物)加工而成;Ⅱ型由牙科用镍铬烤瓷铸造合金铸造加工而成;Ⅲ型由镍铬烤瓷铸造合金、烤瓷粉、造牙粉、树脂牙和义齿基托聚合物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复合加工而成。产品表面应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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