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婴儿保育箱 | 婴儿培养箱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V-2100G(A) | YP-90、YP-90A、YP-90B、YP-90AB |
产家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临床用于新生儿的孵育、保温。 | 临床用于早产儿或病弱婴儿的培养成长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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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产品标准:YZB/国 0081-2005《YP-90系列婴儿培养箱》性能及组成:组成:主要由婴儿舱、温度控制仪、培养箱机箱、蓝光辐照灯箱、婴儿电子秤(可选配件)、机脚或机柜等组成。性能:在稳定温度状态,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超过0.5℃;平均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水平位置婴儿床床面在试验规定的每点平均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大于0.8℃,在倾斜床垫的任何位置的平均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大于 | |
用途 | 临床用于早产儿或病弱婴儿的培养成长之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主要组成:婴儿室,加温、加湿室,传感器与模块,移动式橱柜架,不含氧浓度控制及显示系统。温度控制范围:婴儿皮肤温度设定(伺服控制)范围35.0℃-37.5℃,高温模式下37.6℃-39.0℃;婴儿舱温度设定(手动控制)范围23.0℃-37.0℃,高温模式下37.1℃-39.0℃;升温时间:在环境温度为25℃条件下,婴儿室室温升至最高设定值的时间不大于60min;婴儿舱最大湿度≥85%。 | 组成:主要由婴儿舱、温度控制仪、培养箱机箱、蓝光辐照灯箱、婴儿电子秤(可选配件)、机脚或机柜等组成。性能:在稳定温度状态,培养箱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超过0.5℃;平均温度与控制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5℃;水平位置婴儿床床面在试验规定的每点平均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大于0.8℃,在倾斜床垫的任何位置的平均温度与平均培养箱温度之差不得大于1℃;具有皮肤温度传感器的培养箱,则皮肤温度传感器的显示温度范围必须至少从33℃至38℃,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必须在±0.3℃内。各型号参数差别详见注册产品标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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