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肠道病毒71型(EV71)核酸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 巨细胞病毒(CMV)核酸定量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20人份/盒 | 24人份/盒 |
产家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采用实时荧光RT-PCR方法对粪便、咽拭子、疱疹液样本中的EV71核酸进行定性检测。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巨细胞病毒核酸 (CMV-DNA)拷贝数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Trizol试剂:异硫氰酸胍;RNA提取液A:二氧化硅;溶液C:焦碳酸二乙酯(DEPC);DEPCH2O:焦碳酸二乙酯(DEPC);EV71RT-PCR反应液:引物、荧光探针、dNTPs;逆转录酶系:逆转录酶、Rnasin抑制剂;Taq酶系:Taq酶;阴性质控品:生理盐水;EV71阳性质控品:灭活的肠道病毒71型培养液。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0±5℃,避免反复冻融,有效期9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核酸抽提液、CMV核酸荧光PCR检测混合液、酶(Taq+UNG)、阴性对照、临界阳性对照、系列标准品(包括标准品Ⅰ、II、Ⅲ和Ⅳ)。产品有效期:试剂盒应≤4℃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用途 | 该产品采用实时荧光RT-PCR方法对粪便、咽拭子、疱疹液样本中的EV71核酸进行定性检测。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巨细胞病毒核酸 (CMV-DNA)拷贝数 |
结构及其组成 | 核酸抽提液、CMV核酸荧光PCR检测混合液、酶(Taq+UNG)、阴性对照、临界阳性对照、系列标准品(包括标准品Ⅰ、II、Ⅲ和Ⅳ)。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 试剂应按标签说明书储存,使用前恢复到室温。稀稀过后的标准品应丢弃,不可保存。 2. 实验中不用的板条应立即放回包装袋中,密封保存,以免变质。 3. 不用的其它试剂应包装好或盖好。不同批号的试剂不要混用。保质前使用。 4. 使用一次性的吸头以免交叉污染,吸取终止液和底物A、B液时,避免使用带金属部分的加样器。 5. 使用干净的塑料容器配置洗涤液。使用前充分混匀试剂盒里的各种成份及样品。 6. 洗涤酶标板时应充分拍干,不要将吸水纸直接放入酶标反应孔中吸水。 7. 底物A应挥发,避免长时间打开盖子。底物B对光敏感,避免长时间暴露于光下。避免用手接触,有毒。实验完成后应立即读取OD值。 8. 加入试剂的顺序应一致,以保证所有反应板孔温育的时间一样。 9. 按照说明书中标明的时间、加液的量及顺序进行温育操作。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