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透气创可贴 | 医用橡皮膏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2.5cm×4.5m、26×500cm、2.5×100cm、1.2×100cm、1×1000cm。 |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厂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厂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供医疗单位和家庭创伤口的创面及各类穿刺针眼的止血、护创使用。也可预防性使用于易受伤和摩擦部位。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注册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641187号 生产单位 上海医疗器械(团体)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厂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旺路588号 邮编 产品名称 透气创可贴 产品标准 YZB/沪2468-64A-2006《透气创口贴》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有效期 2010.12.21 批准日期 2006.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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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该产品供医疗单位和家庭创伤口的创面及各类穿刺针眼的止血、护创使用。也可预防性使用于易受伤和摩擦部位。 | |
结构及其组成 | ||
使用方法 | 使用本品前,应先清洁和消毒伤口,沿箭头方向,剥开包装纸,将吸水垫对准伤口部位,分先后把左右两面隔离膜除去,并固定位置,再请按周边部位以达到最佳粘贴。为保护伤口卫生,请每天至少要更换一次,并使用到伤口痊愈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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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粘性好,能牢固粘着皮肤; 产品无毒,低致敏、对皮肤无刺激,并经有效EO灭菌处理; 吸水垫材料系人造棉纤维制成,柔软、透气,且具有良好的吸收性和顺应性,其表面特殊的聚乙烯网格薄层 能有效防止敷料与伤口粘边揭离或更换时不会引起任何疼痛; 使用和储存极为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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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创伤严重、伤口有污染者,应到医院进行治疗。在清创处理以前,不可使用创可贴。 2 使用创可贴至出血停止或2~3小时以后,应改用纱布包扎。 3 即使伤口用创可贴包扎了,也不能与水接触,而要保持干燥,以防感染。 4 伤口化脓或有糜烂的,不可使用创可贴。 5 皮肤轻度擦伤,仅有少量出血者,不必使用创可贴。 6 创可贴为无菌制品,打开包装后不可用手接触内层的止血纱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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