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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医用X射线图像增强器电视系统医疗诊断射线辐射防护器具装置及用具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F113-1型
产家 北京万东高星电子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现代射线防护恒温设备厂
适用范围 医疗卫生单位使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X射线影像增强器、高扫摄像机、控制器和图像亮度控制器、监视器/中心综合分辨率应不小于

12Lp/cm(图像增强器输进屏尺寸为230mm)/对比灵敏度

应不大于4%/图像亮度鉴别等级应不低于8级,最低照射剂

量率应不大于25.8nC/kg.s(图像增强器输进屏尺寸为

230mm),图像亮度稳定度(IB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第2部分):防护玻璃板(YY 0292.2-1997)》中所引用的标准,如有对应的国际标准,并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则引用我国标准,并附国际标准编号或名称。对尚未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则直接引用国际标准。IEC标准中的附录A是一个术语目录,因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GB 10149~88《医用X射线设备术语和符号》,故删去。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第2部分):防护玻璃板(YY 0292.2-1997)》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ZB C43001 -p85《防X线用铅玻璃板》。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第2部分):防护玻璃板(YY 0292.2-1997)》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第2部分):防护玻璃板(YY 0292.2-1997)》由全国医用X线设备及用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用途 供医疗单位与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配套使用
结构及其组成
使用方法
产品特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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