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肌酸激酶液体试剂盒 |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R1: 80ml×1; R2: 20ml×1 | (25人份/盒)/ (50人份/盒) |
产家 | 上海捷门生物技术合作公司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肌酸激酶液体试剂盒采用速率法或固定时间法用于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的活力。 | 该产品用于HCV RNA阳性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HCV)Ⅰ型和非Ⅰ型进行分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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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肌酸激酶液体试剂盒是液体双试剂产品。R1的主要成分为:BISTris缓冲液100mmoI/L PH6.7±1(25℃)、D-葡萄糖 20mmoI/L、Mg2 10mmoI/L;R2的主要成分为:磷酸肌酸 30mmoI/L、AMP 5mmoI/L、ADP2mmoI/L、AP5A 10λmoI/L、N-乙酰半胱氨酸 20mmoI/L、NADP+2mmoI/L、己糖激酶 300 | 产品组成: 核糖核酸抽提试剂:亲和柱、结合缓冲液、洗涤液A、洗涤液W、洗脱液、磁珠、RNA助沉剂。 PCR检测系统试剂: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A、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B、RT-PCR酶、HCV阴性对照品、HCV 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A、HCV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B。产品有效期:核糖核酸(RNA)抽提试剂应在≤25℃避光保存,PCR检测系统试剂应在≤-20℃低温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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