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进口三类 |
规格型号 | I型:14G、16G、17G、18G、20G、22G、24G; II型:14G、16G、17G、18G、20G、22G、24G。 | 见附页 |
产家 | 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产品适用于外周静脉输液,留置时间不大于72小时。 | 本产品与输、注器具配套使用,适用于人体静脉留置后,供临床进行输、注药(血)液或抽取血液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
用途 | 本产品与输、注器具配套使用,适用于人体静脉留置后,供临床进行输、注药(血)液或抽取血液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按不同结构可分翼型和加药型。翼型留置针(I型)由保护套、导管、衬套、固定翼、导管座、针管、针管座、排气接头、保护帽组成。加药型留置针(II型)由保护套、导管、衬套、拒逆阀、药口护帽、加药口、导管座、固定翼、针管、针管座、排气接头、保护帽组成。1. 针管应有良好的刚性和韧性。针尖应锋利且无毛边、毛刺和弯钩。2. 针管在针座中不应松动。3. 保护套与导管座配合后不应自然脱落。4. 留置针的金属部件不应有腐蚀痕迹。5. 留置针经环氧乙烷灭菌后,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按结构型式主要分为笔杆型(I.V.-I型)、蝴蝶翼型(I.V.-II型)、头皮针型(I.V.-III型)、和带保护壳头皮针型(I.V.-IV型)。留置针由导管组件(导管与压套)、导管座、翼片、针管、针座、软管、护套、加药壶、加药壶盖、排气接头、软管、胶塞、止流夹、圆锥接头、圆锥接头保护帽、肝素帽、输液接头、保护壳配件选配组成。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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