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进口三类 |
规格型号 | I型:14G、16G、17G、18G、20G、22G、24G; II型:14G、16G、17G、18G、20G、22G、24G。 | 0.7 (24G)、0.9 (22G)、1.1 (20G)、1.3 (18G)、1.5 (17G)、1.6 (16G)、2.1 (14G) |
产家 | 上海浦东金环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产品适用于外周静脉输液,留置时间不大于72小时。 | 本产品与输、注器具配套使用,适用于人体静脉留置后,供临床进行输、注药(血)液或抽取血液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
用途 | 本产品与输、注器具配套使用,适用于人体静脉留置后,供临床进行输、注药(血)液或抽取血液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按不同结构可分翼型和加药型。翼型留置针(I型)由保护套、导管、衬套、固定翼、导管座、针管、针管座、排气接头、保护帽组成。加药型留置针(II型)由保护套、导管、衬套、拒逆阀、药口护帽、加药口、导管座、固定翼、针管、针管座、排气接头、保护帽组成。1. 针管应有良好的刚性和韧性。针尖应锋利且无毛边、毛刺和弯钩。2. 针管在针座中不应松动。3. 保护套与导管座配合后不应自然脱落。4. 留置针的金属部件不应有腐蚀痕迹。5. 留置针经环氧乙烷灭菌后,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 一次性使用留置针按结构型式主要分为笔杆型、蝴蝶翼型、头皮针型和带保护壳头皮针型。笔杆型留置针(I.V-Ⅰ型)主要由针管、护套、导管、导管座、压套、针座、排气接头组成。蝴蝶翼型留置针(I.V-Ⅱ型)主要由护套、针管、导管组件、翼片、排气接头、导管座、针座、肝素帽、加药壶、加药壶盖组成,其中,导管座、针座、肝素帽、加药壶、加药壶盖为选配零件。头皮针型留置针(I.V-Ⅲ 型)主要由针管、保护套、导管组件、压套、导管座、胶塞、针座、软管、止流夹、圆锥接头、圆锥接头保护帽、肝素帽组成。带保护壳头皮针型留置针(I.V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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