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药物雾化器 | 一次性使用雾化管组件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6ML-I,6ML-II,6ML-III,15ML-I,15ML-II,15ML-III,20ML-I,20ML-II,20ML-III | A型、B型 |
产家 | 宁波市海曙医疗用品厂 | 泰州市高港区复兴医疗器材厂 |
适用范围 | 产品利用气源使液体(药物)生成气溶胶,用于对患者进行药物气溶吸入治疗。 | 适用于对患者的雾化治疗。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YZB/浙 1093-2009 《药物雾化器》 产品组成中端盖、管子(包括接头)、分流器、上盖、吸引管、药杯、内盖为必配件,吸嘴、面罩(包括织带)、波纹管为选配件。雾化器最大雾化量应不小于0.1ml/min,工作压力为0.10Mpa~0.22Mpa,耗气量为4L/min~8L/min;产品面罩采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皮肤刺激;产品吸嘴采用聚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粘膜刺激;产品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雾化管套件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雾化治疗时使用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操作说明:一次性使用雾化管套件由雾化管和咬嘴组成。根据是否配有咬嘴分为A、B、C型,A型为雾化管配咬嘴,B型为雾化管无咬嘴,C型为咬嘴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组成中端盖、管子(包括接头)、分流器、上盖、吸引管、药杯、内盖为必配件,吸嘴、面罩(包括织带)、波纹管为选配件。雾化器最大雾化量应不小于0.1ml/min,工作压力为0.10Mpa~0.22Mpa,耗气量为4L/min~8L/min;产品面罩采用聚氯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皮肤刺激;产品吸嘴采用聚丙烯材料制成,细胞毒性应不大于I级,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粘膜刺激;产品消毒后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真菌不得检出。雾化器若采用环氧乙烷消毒, | 一次性使用雾化管组件采用符合GB11115的低密度聚氯乙烯树脂制成,包括雾化管和咬口;形式分为A型、B型两种,A型为拉伸型,B型为非拉伸型。产品应无菌,EO残留量不大于10μg/g。 |
使用方法 |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7、用嘴唇含住口含器/将面罩盖住整个鼻腔及口部然后慢慢呼气及吸气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
此产品为一次性耗材。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