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刮治器 | 铸造金属冠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二类 |
规格型号 | (1#~12#)单头、(G1/2、G3/4、G5/6、G7/8、G9/10、G11/12、G13/14、G15/16、G17/18)双头;柄分八角柄、圆柄 | /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嘉兴市南湖区旭丽义齿成型加工厂 |
适用范围 | 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用。 |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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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产品由工作头部和柄部组成。 |
产品主要由金属材料铸造而成。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um;铸造冠的维氏硬度应不小于200HV;所采用的原材料应为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
用途 | 产品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刮治器头部应以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30Cr13、32Cr13Mo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刮治器应有足够的强度。2、刮治器刃口应锋利,无缺口、卷口现象。3、刮治器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40Cr13、32Cr13Mo为510HV0.3~620HV0.3,30Cr13为460HV0.3~560HV0.3。4、刮治器外表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表面粗糙度(除刃口、柄部)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为0.4μm,无光亮为0.8μm。5、刮治器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6、刮治器外表除刃口外,应无锋棱 | 产品主要由金属材料铸造而成。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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