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刮治器 | 一次性使用医用牙垫(咬口)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1#~12#)单头、(G1/2、G3/4、G5/6、G7/8、G9/10、G11/12、G13/14、G15/16、G17/18)双头;柄分八角柄、圆柄 |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郑州市上街生化制品厂 |
适用范围 | 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用。 | 适用于医院临床口腔插入管道时保护牙齿,防止患者咬瘪导管,辅助固定导管。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由工作头部和柄部组成。 |
牙垫根据适用对象和产品形状不同分为A型、B型和C型三种型号。其中A型、C型由PE或PP原料制成;B型由ABS原料制成。A型咬口器设有固定带。 |
用途 | 适用于医院临床口腔插入管道时保护牙齿,防止患者咬瘪导管,辅助固定导管。 | |
结构及其组成 | 刮治器头部应以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30Cr13、32Cr13Mo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刮治器应有足够的强度。2、刮治器刃口应锋利,无缺口、卷口现象。3、刮治器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40Cr13、32Cr13Mo为510HV0.3~620HV0.3,30Cr13为460HV0.3~560HV0.3。4、刮治器外表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表面粗糙度(除刃口、柄部)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为0.4μm,无光亮为0.8μm。5、刮治器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6、刮治器外表除刃口外,应无锋棱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灭菌有效期两年; 2、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3、本品为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4、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见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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