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刮治器 | 刮治器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1#~12#)单头、(G1/2、G3/4、G5/6、G7/8、G9/10、G11/12、G13/14、G15/16、G17/18)双头;柄分八角柄、圆柄 | 柄部: 角柄,圆柄,硅胶柄。工作端: H #G1-2,H #G3-4,H #G5-6,H #G7-8,H #G9-10,H #G11-12,H #G13-14,S #G1-2,S #G3-4,S #G5-6,S #G7-8,S #G9-10,S #G11-12,S #G13-14柄部和工作端可任意组合。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手术器械厂 | 日本 YDM Corporation |
适用范围 | 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用。 | 该产品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和牙周袋的切削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由工作头部和柄部组成。 |
该产品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和牙周袋的切削用。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刮治器头部应以GB/T1220中规定的40Cr13、30Cr13、32Cr13Mo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刮治器应有足够的强度。2、刮治器刃口应锋利,无缺口、卷口现象。3、刮治器经热处理后,其硬度为:40Cr13、32Cr13Mo为510HV0.3~620HV0.3,30Cr13为460HV0.3~560HV0.3。4、刮治器外表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表面粗糙度(除刃口、柄部)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为0.4μm,无光亮为0.8μm。5、刮治器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6、刮治器外表除刃口外,应无锋棱 | 由工作端和柄部组成。材质为SUS420J2(3Cr13)不锈钢。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该产品供口腔科剔除龈下牙垢及牙石,和牙周袋的切削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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