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鼻塞、吸氧面罩 | 伟康 呼吸机(商品名:BiPAP Vision)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进口三类 |
规格型号 | OT-MI、OT-MII、OT-MIII、OT-NI、OT-NII、OT-NIII、OT-L、OT-O型 | BiPAP Vision |
产家 | 北京东方潮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RESPIRONICS, INC.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患者或正常人群保健吸氧用 | 用于医院有创或无创通气,或替代辅助呼吸设备用于治疗成年人(体重30kg以上)的急性呼吸衰竭、急性或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京药监械(准)字2009第2560377号 | 具有CPAP、S/T两种工作模式。 |
用途 | 适用于患者或正常人群保健吸氧用 | 用于医院有创或无创通气,或替代辅助呼吸设备用于治疗成年人(体重30kg以上)的急性呼吸衰竭、急性或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
结构及其组成 | 次性使用输氧管(吸氧管)由鼻塞头,连接管和接头组成(具体要求根据临床需要),与供氧装置配套,其中管路,接头采用无毒软 PVC 材料制成,供输氧用 | 产品由主机、呼吸回路和电源线组成。 |
使用方法 | 本产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 | |
产品特点 | 用于医院有创或无创通气,或替代辅助呼吸设备用于治疗成年人(体重30kg以上)的急性呼吸衰竭、急性或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且只限一次性使用。产品在包装未打开或破损前均为无菌、无毒和无热原。若包装破损,禁止使用。用后销毁。 2. 本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 3. 在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自灭菌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产品超过灭菌有效期,不得使用。 4. 医生在使用鼻氧管时应注意检查鼻氧管的通畅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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