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 吉康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鼻氧管型:JKBYGA、JKBYGB、JKBYGC;吸氧面罩型:JKMZXL、JKMZL、JKMZM、JKMZS。 | JKWHQMZXL×20mL、JKWHQMZL×20mL、JKWHQMZM×20mL、JKWHQMZS×20mL、JKWHQMZXL×6mL、JKWHQMZL×6mL、JKWHQMZM×6mL、JKWHQMZS×6mL、JKWHQYZ×20mL 、JKWHQYZ×6mL。 |
产家 | 余姚市吉康医疗器械厂 | 余姚市吉康医疗器械厂 |
适用范围 | 产品供医疗机构给患者吸氧用,用于氧气的湿化和通过。 | 产品以氧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
用途 | 产品以氧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源,供雾化吸入治疗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一次性使用吸氧管由鼻氧管(或吸氧面罩)、湿化液、湿化袋或湿化盒(瓶)、使用记录单组成。产品应表面光洁、柔软,湿化液应无色透明,无絮状物和沉淀物;各组件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纵向承受20N的静拉力,持续15s,不应发生脱落松动现象;在1-5L/min的进气流量下,产品输出口的输气流量应不少于进气流量的90%;在0.35MPa±0.05MPa气压下,不应有漏气现象;鼻氧管应无菌;若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吸氧管的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 生产许可证:浙食药监械生产许可20090032号 药(械)准字: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176号 有效期:24(月) 产品注册证: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660176号 灭菌方式:环氧已烷 |
使用方法 |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7、用嘴唇含住口含器/将面罩盖住整个鼻腔及口部然后慢慢呼气及吸气 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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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此产品为一次性耗材。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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