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微粒子酶联免疫检测法) | I型和II型单纯疱疹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100人份/盒 | 48人份/盒、96人份/盒 |
产家 | 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运用微粒子酶免疫检测法(MEIA)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EDTA)中的CA15-3含量,辅助监测第II和第III阶段的乳腺癌患者。 |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血清、血浆中的I型及II型单纯疱疹病毒(HSV)IgM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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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1瓶(9.4 mL) 115D8抗体(鼠,单克隆)包被的微粒子,储存于TRIS缓冲液中。防腐剂:叠氮钠。(试剂瓶1) 1瓶(12.1 mL)DF3抗体(鼠,单克隆)-碱性磷酸酶结合物,储存于含有蛋白(牛)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最低浓度:0.1μg/mL。防腐剂:叠氮钠和抗菌剂。(试剂瓶2) 1瓶(45.2mL)样本稀释液,储存于含有蛋白(牛和鼠)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防腐剂:叠氮钠和抗菌剂。(试剂瓶4)产品有效期:储存于2-8°C,有效期7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预包被单纯疱疹病毒Ⅰ、Ⅱ型抗原的微孔板、抗人IgM酶标记物、阳性对照、阴性对照、临界对照、显色液A、显色液B、浓缩洗涤液、样品稀释液、终止液、密封袋、封板膜、记录纸、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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