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校准品 | 甲型肝炎病毒总抗体诊断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1套/包装 | 100人份 |
产家 |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体外VITROS 免疫诊断系统对定量检测人体血清和血浆(EDTA 或肝素抗凝)样品内的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进行定标。 | 用于体外定性诊断人类血清和血浆(EDTA、肝素或枸橼酸盐抗凝)中是否存在甲肝病毒抗体(总HAV抗体)。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主要组成成分:1套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校准品 1、2 和 3(2.3 mL,T3 溶于含抗微生物剂的人血清中),标定值为0、1.5 和6nmol/L(确切数据编码在批号定标卡内);批号定标卡;操作卡;24个校准品条码标签(每一个校准品有8个校准品条码标签)。产品有效期:产品有效期:未开封的校准品在2-8℃可储存52周。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3套质控品1和2(加入了抗菌剂的冻干人类血浆),复溶体积1.0ml。产品有效期:8个月。附件: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