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美国 Optiflo 止血导管 | 奥林巴斯 气囊导管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1173 (M00511730/M00511731), 1175 (M00511750/M00511751) | B5-2C、B5-2LA、B5-2Q、B7-2Q、B7-2C、B7-2LA |
产家 | 美国 波士顿科学公司 | 奥林巴斯医疗株式会社 |
适用范围 | OPTIFLO止血导管用于在内窥镜监视下注入硬化剂或将血管收缩剂注入选定部位,以控制消化系统中业已存在或潜在的出血病变。 | 本产品与奥林巴斯内窥镜配套使用,B5-2Q及B7-2Q用于回收胰胆管内结石,B5-2C/B7-2C/B5-2LA以及B7-2LA临床用于消化器/呼吸器内注入造影剂或药液,清洗、止血或回收消化器/呼吸器管腔内的异物。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OPTIFLO止血导管系一根末端配有注射针和相互独立端口的导管,两端口分别用于注射和冲洗。导管由内、外鞘管组成,内层鞘管内含注射针,并为注射药剂提供通道;外层鞘管可为冲洗提供通道,同时为已撤回的注射针提供保护套。OPTIFLO止血导管近端连接有操作手柄,通过操作手柄上的指环可将注射针伸出和缩回,注射针完全伸出试的长度介于4-6mm,操作手柄上带有注射端口和冲洗端口。 | 本产品由一体型气囊导管组成,先端部有可膨胀的气囊,分枝部有气体、液体注入腔道。软管部材料为聚乙烯,气囊部材料为天然橡胶乳胶。主要性能:气囊膨胀径,B5系列产品φ11.0mm允差±10%,B7系列产品φ13.0mm允差±10% 最大外径,B5系列产品φ1.95mm允差-20%,B7系列产品φ2.55mm允差-20%拉紧强度,固定先端把分枝部加9.8N力量拉时,不应出现破损。 |
用途 | OPTIFLO止血导管用于在内窥镜监视下注入硬化剂或将血管收缩剂注入选定部位,以控制消化系统中业已存在或潜在的出血病变。 | 本产品与奥林巴斯内窥镜配套使用,B5-2Q及B7-2Q用于回收胰胆管内结石,B5-2C/B7-2C/B5-2LA以及B7-2LA临床用于消化器/呼吸器内注入造影剂或药液,清洗、止血或回收消化器/呼吸器管腔内的异物。 |
结构及其组成 | OPTIFLO止血导管系一根末端配有注射针和相互独立端口的导管,两端口分别用于注射和冲洗。导管由内、外鞘管组成,内层鞘管内含注射针,并为注射药剂提供通道;外层鞘管可为冲洗提供通道,同时为已撤回的注射针提供保护套。OPTIFLO止血导管近端连接有操作手柄,通过操作手柄上的指环可将注射针伸出和缩回,注射针完全伸出试的长度介于4-6mm,操作手柄上带有注射端口和冲洗端口。 | 本产品由一体型气囊导管组成,先端部有可膨胀的气囊,分枝部有气体、液体注入腔道。软管部材料为聚乙烯,气囊部材料为天然橡胶乳胶。主要性能:气囊膨胀径,B5系列产品φ11.0mm允差±10%,B7系列产品φ13.0mm允差±10% 最大外径,B5系列产品φ1.95mm允差-20%,B7系列产品φ2.55mm允差-20%拉紧强度,固定先端把分枝部加9.8N力量拉时,不应出现破损。 |
使用方法 | OPTIFLO止血导管用于在内窥镜监视下注入硬化剂或将血管收缩剂注入选定部位,以控制消化系统中业已存在或潜在的出血病变。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
本产品与奥林巴斯内窥镜配套使用,B5-2Q及B7-2Q用于回收胰胆管内结石,B5-2C/B7-2C/B5-2LA以及B7-2LA临床用于消化器/呼吸器内注入造影剂或药液,清洗、止血或回收消化器/呼吸器管腔内的异物。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产品特点 | OPTIFLO止血导管系一根末端配有注射针和相互独立端口的导管,两端口分别用于注射和冲洗。导管由内、外鞘管组成,内层鞘管内含注射针,并为注射药剂提供通道;外层鞘管可为冲洗提供通道,同时为已撤回的注射针提供保护套。OPTIFLO止血导管近端连接有操作手柄,通过操作手柄上的指环可将注射针伸出和缩回,注射针完全伸出试的长度介于4-6mm,操作手柄上带有注射端口和冲洗端口。 | 本产品由一体型气囊导管组成,先端部有可膨胀的气囊,分枝部有气体、液体注入腔道。软管部材料为聚乙烯,气囊部材料为天然橡胶乳胶。主要性能:气囊膨胀径,B5系列产品φ11.0mm允差±10%,B7系列产品φ13.0mm允差±10% 最大外径,B5系列产品φ1.95mm允差-20%,B7系列产品φ2.55mm允差-20%拉紧强度,固定先端把分枝部加9.8N力量拉时,不应出现破损。 |
注意事项 |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
若在使用该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及时就医。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