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口 镜 (口镜头+口镜柄) | 托槽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国产二类 |
规格型号 | 口镜头:4号、 5号;口镜柄:红柄、蓝柄、混合装(红柄/蓝柄) | / |
产家 | Hager & Werken GmbH & Co.KG | 杭州奥杰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临床适用于口腔科帮助医生对患者口腔内情况的观察。 | 产品供人体牙列正畸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产品由符合GB/T1220标准规定的06Cr19Ni10、06Cr17Ni12Mo2、022Cr17Ni12Mo2、05Cr17Ni4Cu4Nb、022Cr19Ni10、07Cr17Ni7Al或07Cr15Ni7Mo2Al不锈钢材料制成。托槽应无细胞毒性,无迟发型超敏反应,无口腔粘膜刺激反应,无遗传毒性,无亚急性全身毒性;自锁托槽锁片开启力应不小于100g ,不大于400g。 | |
用途 | 产品供人体牙列正畸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该产品由口镜头和口镜柄组成。口镜头由不锈钢材料制成,分为4号(编号:355453,镜面半径10mm)和5号(编号:355454,镜面半径12mm)两种。口镜柄由不锈钢材料,按手柄上颜色记号圈不同分为红柄(编号:355177)、蓝柄(编号:355178)和混合装(红柄/蓝柄,编号:355176)三种。本产品为可重复使用产品。 | 产品由符合GB/T1220标准规定的06Cr19Ni10、06Cr17Ni12Mo2、022Cr17Ni12Mo2、05Cr17Ni4Cu4Nb、022Cr19Ni10、07Cr17Ni7Al或07Cr15Ni7Mo2Al不锈钢材料制成。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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