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抗凝血酶Ⅲ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 狼疮抗凝物检测试剂盒(凝固法)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凝血酶试剂:6×15mL;显色剂:6×3mL;缓冲溶液:1×100mL 凝血酶试剂:6×5 mL;显色剂:3×3 mL;缓冲溶液:1×30 mL | LA1筛选试剂:10×2mL;LA2确诊试剂:10×1mL。 |
产家 |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血浆中抗凝血酶III(AT III)的活性。 | 该产品用于检验人血浆中狼疮抗凝物质(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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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试剂THR:冻干处理的牛凝血酶,肝素和抑肽酶;底物;试剂THR稀释剂: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钠,PH值8.2。产品有效期:未开封试剂,2-8℃下储存2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LA1筛选试剂和LA2确诊试剂由鲁塞尔氏蝰蛇毒、磷脂、抗肝素剂、钙、缓冲液、稳定剂、叠氮钠和染料组成。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8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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