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Cancer Antigen15-3 ( CA15-3 ) Quantitative Assay 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 乙型肝炎病毒前S1抗原(HBV Pre-S1)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 | 480T/盒,96T/盒,48T/盒 |
产家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该产品用于检测人血清中乙肝病毒前S1抗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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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包被板、阴性对照、阳性对照、酶标记物、化学发光底物液A、化学发光底物液B、浓缩洗涤液、封板膜、说明书。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用途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该产品用于检测人血清中乙肝病毒前S1抗原。 |
结构及其组成 | CA15-3单克隆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包被板、阴性对照、阳性对照、酶标记物、化学发光底物液A、化学发光底物液B、浓缩洗涤液、封板膜、说明书。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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