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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对比
器械名称 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Cancer Antigen15-3 ( CA15-3 ) Quantitative Assay 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科美 癌胚抗原(CEA)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器械分类 国产器械国产器械
规格型号 96人份96人份/盒;48人份/盒
产家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中癌胚抗原的含量。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说明书对比
产品说明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包被板、校准品、酶标记物、化学发光底物液、浓缩洗涤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用途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中癌胚抗原的含量。
结构及其组成 CA15-3单克隆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包被板、校准品、酶标记物、化学发光底物液、浓缩洗涤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使用方法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中癌胚抗原的含量。请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该产品 。

产品特点 包被板、校准品、酶标记物、化学发光底物液、浓缩洗涤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注意事项
 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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