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肿瘤相关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Cancer Antigen15-3 ( CA15-3 ) Quantitative Assay Kit(Chemiluminescent Immunoassay) | 肌酸激酶同工酶MB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 | 剂型:液体双试剂 |
产家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科美东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的活性。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测CA15-3预包被板:包被有CA15-3抗体的微孔板;CA15-3校准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CA15-3质控品:由样品稀释液稀释的CA15-3纯品;测CA15-3酶结合物:由磷酸盐缓冲液稀释的抗CA15-3-HRP;测CA15-3样品稀释液:含有吐温20的Tris-HCL缓冲液;浓缩洗液:含有吐温20的磷酸盐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A液:含有鲁米诺Tris-HCL缓冲液;化学发光底物B液:含有过氧化氢的Tris-HCL缓冲液;说明书;封板膜。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产品主要组成成分:肌磷酸2钠、腺苷二磷酸钙、己糖激酶(HK)、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H)、心肌黄酶(DI)、β-烟酰胺嘌呤二核苷酸(β-NAD+)、 硝基四氮唑蓝(NTB)。 产品有效期: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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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用于血清中CA15-3含量的测定。 | 该产品用于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中的肌酸激酶MB型同工酶的活性。 |
结构及其组成 | CA15-3单克隆抗体。产品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产品主要组成成分:肌磷酸2钠、腺苷二磷酸钙、己糖激酶(HK)、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H)、心肌黄酶(DI)、β-烟酰胺嘌呤二核苷酸(β-NAD+)、 硝基四氮唑蓝(NTB)。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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