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癌胚抗原校准品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微粒子酶联免疫检测法) |
器械分类 | 进口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2瓶( 4.0mL/瓶) | 100人份/盒 |
产家 | ||
适用范围 | 定量检测人血清和血浆中的癌胚抗原(CEA)时,校准ARCHITECT i 系统。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运用微粒子酶免疫检测法(MEIA)定量测定人血清和血浆(EDTA)中的CA15-3含量,辅助监测第II和第III阶段的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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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校准品1为含蛋白(牛)稳定剂的磷酸盐缓冲液。校准品2含有在磷酸盐缓冲液中配制的癌胚抗原(人),缓冲液含蛋白(牛)稳定剂。防腐剂:抗菌剂。产品有效期:2-8°C存储,有效期2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1瓶(9.4 mL) 115D8抗体(鼠,单克隆)包被的微粒子,储存于TRIS缓冲液中。防腐剂:叠氮钠。(试剂瓶1) 1瓶(12.1 mL)DF3抗体(鼠,单克隆)-碱性磷酸酶结合物,储存于含有蛋白(牛)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最低浓度:0.1μg/mL。防腐剂:叠氮钠和抗菌剂。(试剂瓶2) 1瓶(45.2mL)样本稀释液,储存于含有蛋白(牛和鼠)稳定剂的TRIS缓冲液中。防腐剂:叠氮钠和抗菌剂。(试剂瓶4)产品有效期:储存于2-8°C,有效期7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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