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一次性使用鼻塞 | 封闭负压引流材料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OT-L | YZB/鄂0754-2011 |
产家 | 北京东方潮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徳骼拜尔外科植入物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品与输氧系统连接供人体吸入氧气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产品说明 |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根据结构型式不同分为五种:耳挂式;单鼻架式;双鼻架式;单鼻塞式;双鼻塞式。耳挂式由耳挂组件、管路、鼻塞组成;鼻架式由(单、双)鼻架、管路1和管路2、调节圈、圆三通、锥头组成;单鼻塞式由鼻塞、管路、锥头、调节丝(可没有)组成;双鼻塞式由鼻塞、管路1和管路2、调节圈、圆三通、锥头组成。鼻氧管中的管路、锥头、圆三通、鼻塞、鼻架等采用软聚氯乙烯塑料制成,按尺寸不同各自分为若干规格。鼻氧管应无菌。 | 是直接与创面接触,放置在引流区内的部分,为创面/腔封闭的主体。主要由聚氨基甲酸酯泡沫胶敷料或者聚乙烯醇泡沫敷料组成(国外如比利时ploymedies.n.v公司生产Vacuseal材料,国内如武汉维斯第公司的维斯的敷料等)。其外观如同白色海绵(也有为黑色的),具有无毒、无免疫活性、对局部组织无刺激性、质地柔软且抗张力强、良好的弹性和韧性(使其能够尽可能远地有效传导负压,造成创面全方位上任何一点都具有负压刺激性)、可塑性强、有极好的吸附性和透水性、无固体脱落物(避免了在使用过程中普通敷料的纤维脱落现象)、耐腐蚀、遇酒精会溶解,遇含碘药剂即会变成蓝黑色,暴露在空气中时间过长会失水变硬如石膏,再次浸入生理盐水可重新变软,恢复弹性等特性。该敷料一般有三种规格:10cm*15cm*1cm,5cm*15cm*1cm,5cm*5cm*lcm;其内密布大量彼此贯通的、直径为400-600um(国内产品直径为0.2-1.0mm)的微孔,具有强烈的毛细虹吸作用,其内置2根管径为0.5cm的多侧孔硬质硅胶引流管,可及时引流出创面的坏死组织。在此基础上目前尚开发有含银离子和具有疏水性能的医用泡沫敷料。 |
用途 | 本品与输氧系统连接供人体吸入氧气用。 | |
结构及其组成 | 医用敷料、负压源、生物半透性薄膜、引流管。 | |
使用方法 | 1、 确认在灭菌有效期内拆开包装,取出鼻氧管; 2、 将鼻塞或鼻架的吸氧孔固定在患者鼻孔处; 3、 根据患者的需要将调节圈(调节丝)适当调节固定好;耳挂式鼻氧管直接将耳挂别在患者耳朵上固定。 4、 将管路的锥头与供氧机的接头相连接,打开供氧开关即可吸 |
(一) 引流物的放置 1、清创 清洁的被引流区,如择期手术区域,不存在清创问题,只须彻底止血,清理伤口。如被引流区存在感染、坏死、异物时,应适度清除创面坏死组织、脓液及异物,分离纤维分隔,开放所有腔隙。 2、准备引流物:根据被引区的长度,深度和形状,修剪VSD材料,要保证多侧孔引流管的端孔和所有侧孔都位于VSD材料内。 3、填充:把已准备好的带有引流管的VSD材料置入被引流区,要确保VSD材料与全部需要引流的创面充分接触,不留空隙。在表浅创面,必要时可将VSD材料的边缘与创缘缝合固定。放置时应尽可能避免泡沫材料直接接触或跨越大的血管和神经 (二)封闭 1、清洁创周皮肤 用生理盐水将周围血迹擦试干净,将创周坏死角质层清除,用75%酒精擦涂残留的络合碘、皮脂、角质皮屑等,在毛发密集的部位应先给予剃除。 2、贴膜 取出专用半透膜,除去粘贴面的隔离纸,暴露粘贴面,保持薄膜平整,从没有引流管引出的健康皮肤上,采用“叠瓦法”逐层逐片粘贴,一边粘贴一边按压。粘贴妥当后,再除去背面的覆盖膜,半透膜的覆盖范围包括至少2cm以上的创缘健康皮肤。 3、引流管的封闭方法:根据需要可选择戳孔法和系膜法 (三)开放负压 将引流管接通负压源,开放负压,负压一般设置在—125mmHg~—450mmHg(—0.017~—0.08mpa);要观察和保持引流管通畅,VSD材料塌陷紧贴创面,管内形态明显凸现。可用持续负压或间歇负压吸引方法;一次封闭负压引流可持续5~7天,一般在第七天后拨除或更换,具体根据病情而定。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限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2、内包装破损,严禁使用; 3、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灭菌有效期两年。过期产品严禁使用; 4、生产日期或批号见外袋封口。 5、使用前建议先测试产品的畅通性。 6、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 |
1、手术清创要彻底,止血完全,尽量减少创面渗血; 2、及时观察,正确处理封闭不严、VSD材料干洁变硬、引流管填塞和负压源异常状况; 3、VSD材料内有少许坏死组织和渗液残留,有时可透过半透膜散发臭味,甚至VSD材料表面出现黄绿色,绿脓色,灰暗色等各种污物,并非创面坏死所致,不会影响VSD治疗效果,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