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牙用凿 | 铸造金属冠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牙骨型:1号-4号、牙釉型:1号-8号 | Ⅰ型、Ⅱ型 |
产家 |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齿科材料厂 | 台州市黄岩亚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供劈牙,凿除牙骨质及骨障碍用。 | 铸造金属冠主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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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合金硬度应在320HV~450HV;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μm;所用合金材料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产品应以GB1220中规定的40Cr13、32Cr13Mo或30Cr13材料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牙用凿的刃口部位应锋利,不得有缺口、卷口和裂纹。2、牙用凿应经热处理,材料为40Cr13或32Cr13Mo时,牙骨凿的头部硬度为543---620HV0.3,牙釉凿头部硬度为510---620HV0.3。材料为30Cr13,头部硬度为460---560HV0.3。3.牙用凿刃口部位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其余部位不大于0.4μm。4.牙用凿应有良好的耐腐蚀性。5.牙用凿除刃口外不应有锋棱、毛刺、沙眼和裂纹 | 本品由金属合金等口腔材料铸造而成。根据通常实际使用型式本品分为:单纯合金型(简称Ⅰ型)和合金充胶型(简称Ⅱ型)。Ⅰ型采用单一金属合金经铸造加工而成;Ⅱ型是在Ⅰ型的基础上加入如造牙粉等口腔材料(即充胶)制成。产品的外观光滑、有光泽;金属材料的硬度应不小于200HV;金属部分的表面粗糙度Ra≤0.025μm;所用合金材料及烤瓷粉必须为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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