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骨科牵开器械 |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详见附页 | (25人份/盒)/ (50人份/盒) |
产家 | 天津市科园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骨科牵开器械是供骨科手术时牵开肌肉组织及拉开神经根用的手术器械。产品禁忌症:金属过敏者禁用,老年人、骨质疏松、糖尿病等不适宜骨科手术的患者慎用。 | 该产品用于HCV RNA阳性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HCV)Ⅰ型和非Ⅰ型进行分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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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骨科牵开器械的制造材料12Cr13、20Cr13、30Cr13、40Cr13不锈钢,均符合GB/T1220标准要求。产品组成详见附页,性能指标详见注册产品标准YZB/津0465-2009《骨科牵开器械》。 | 产品组成: 核糖核酸抽提试剂:亲和柱、结合缓冲液、洗涤液A、洗涤液W、洗脱液、磁珠、RNA助沉剂。 PCR检测系统试剂: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A、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B、RT-PCR酶、HCV阴性对照品、HCV 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A、HCV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B。产品有效期:核糖核酸(RNA)抽提试剂应在≤25℃避光保存,PCR检测系统试剂应在≤-20℃低温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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