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医用红外激光影像胶片 | 眼底照相机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进口器械 |
规格型号 | VX-10 | |
产家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供医疗机构使用 | 该产品为可进行散瞳和无散瞳两种方式摄像的眼底照相机,临床供医院眼科做眼底视网膜疾症诊断和放大成像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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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YZB/冀保0013-2005 | 该产品由大物镜系统(主物镜、屈光补偿物镜)、控制器、照明系统、观察成像系统(普通型、两种拍片、拍立得照相(选配)和35mm照相)和照相暗盒五部分组成。工作距:39mm;最小眼瞳直径:4mm;视场角:50°/25°(散瞳),45°/22°(无散瞳);放大率:50°/25°(散瞳):2倍,45°/22°:3.6倍(35mm照相)。 |
用途 | 适用于激光光源范围为780nm~830nm的红外激光照相机,可用于CT、MRI、CR、DR、DV、DSA等医用影像诊断技术。 | |
结构及其组成 | 品以蓝色聚酯片基为支持体,正面涂布光敏乳剂层,背面涂布防光晕层 |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具有灰雾小、反差适中,影像层次丰富、清晰度高、平整度好和几何尺寸稳定等特点。 | |
注意事项 | 1.应在本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存产品。 2.低温下保存的胶片应在使用前取出,原包装在使用环境下平衡4小时以上方可开包使用,以免水汽凝结胶片表面,损坏胶片。 3.应小心取放胶片,不挤压、折叠、扭弯和磨擦胶片以避免产生伪影和静电痕迹,并不得用湿手去拿胶片。 4.使用本产品后产生的废胶片、废药液予以丢弃处置时,应按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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