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糖类抗原15-3 (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联合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100人份/盒 | 卡型:1人份/袋、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
产家 | 北京大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库尔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糖类抗原15-3(CA15-3)的浓度 | 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人尿液中的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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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稀释液:BSA;酶反应物:碱性磷酸酶-CA15-3单克隆抗体;稳定增强剂: TRIS、MAK33;磁分离试剂:CA15-3单克隆抗体、磁性微粒;底物溶液:酶促化学发光底物;清洗液浓缩液:TWEEN-20,PC-300;校准品:CA-153抗原、BSA ;质控品:CA-153抗原、BSA。产品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吗啡-BSA、甲基安非他明-BSA、氯胺酮-BSA、四氢大麻酚酸-BSA、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BSA,羊抗鼠IgG抗体、吗啡单克隆抗体-胶体金、甲基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胶体金、氯胺酮单克隆抗体-胶体金、四氢大麻酚酸单克隆抗体-胶体金、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单克隆抗体-胶体金,硝酸纤维膜。产品有效期:于2~30℃干燥阴凉处保存,不得冻存,有效期24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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