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名称 | 糖类抗原125(CA125)定量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
器械分类 | 国产器械 | 国产器械 |
规格型号 | 96人份/盒 | (25人份/盒)/ (50人份/盒) |
产家 | 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 |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范围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的CA125浓度。 | 该产品用于HCV RNA阳性血清或血浆中丙型肝炎病毒(HCV)Ⅰ型和非Ⅰ型进行分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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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 ||
用途 | ||
结构及其组成 | 1. 预包被板,1块,96孔。为聚苯乙烯板预包被亲和素;2. 酶结合物,1瓶,6ml。含辣根酶标记抗CA125单抗;3. 标记抗体,1瓶,6ml。含生物素标记抗CA125单抗;4. 校准品S0-S4,5瓶,0.5ml/瓶。含CA125抗原,浓度分别为0,15,40,100,250 U/ml;5. 显色剂 A, 1瓶,7ml。含H2O2;6. 显色剂 B, 1瓶,7 ml。含TMB;7. 浓缩洗涤液,1瓶,15ml。含Tween的缓冲液;1:20稀释后使用;8.终止液,1瓶,7 ml。含H2SO4; 9. | 产品组成: 核糖核酸抽提试剂:亲和柱、结合缓冲液、洗涤液A、洗涤液W、洗脱液、磁珠、RNA助沉剂。 PCR检测系统试剂: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A、HCV 基因分型荧光PCR检测混合液B、RT-PCR酶、HCV阴性对照品、HCV 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A、HCV基因分型阳性对照品B。产品有效期:核糖核酸(RNA)抽提试剂应在≤25℃避光保存,PCR检测系统试剂应在≤-20℃低温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
使用方法 | ||
产品特点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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